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服務指南
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服務指南
一、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就業
針對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完善轄區內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就業數據庫,通過畢業生登記、電話溝通、入戶走訪等形式,采集就業情況、就業愿望等信息。廣泛宣傳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積極收集適合畢業生就業特點的用工信息,開展針對性較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做好就業跟蹤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
二、困難家庭高校、中職(含技工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1·政策措施:畢業年度的困難家庭高校、中職(含技工學校)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在求職期間,可享受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2·服務對象:我市轄區內的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脫貧家庭中的畢業年度的畢業生和特困人員、孤兒、殘疾、烈士子女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年度的畢業生,并有求職創業意愿且首次申領求職創業補貼的困難畢業生。
3·補貼標準:每人1000元(僅限一次)。
三、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養老和醫療保險補貼
1·政策措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期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高校畢業生享受保險補貼。
2·服務對象:離校兩年內(以畢業證登記時間為準)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后,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費經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認定和財政部門審核,給予一定數額的補貼。
3·補貼標準:按照實際繳費金額的60%給予補貼,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擔。補貼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四、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首次購房補貼
1·政策措施:來沈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和高新技術人才首次購房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
2·服務對象:【1】在沈就業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和2017年(含)后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畢業生(以上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人員)首次購房(2017年1月1日后購房),并承諾在沈就業創業五年以上的,申請時畢業年限、首次購房時間均不超過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
【2】沈陽市域內高新技術企業新引進的實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關系由外地轉入我市或戶籍由外地遷入我市,同時正在引進企業工作并繳納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和2017年(含)后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畢業生或具有技師職業資格等級以上,首次購房(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諾在引進企業工作五年以上,經企業推薦,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本補貼與沈陽市高級技師首次購房補貼不兼得)
3·補貼標準:博士畢業生7萬元、碩士畢業生4萬元、本科畢業生和技師2萬元。(已經領取補貼的申請者,不按照新標準補差額)
五、公益性創業培訓
1·政策措施:高校畢業生到承擔政府補貼項目培訓機構免費參加創業培訓,按《沈陽市職業技能培訓政府補貼專業市級指導目錄》補貼標準給予培訓機構補貼。
2·服務對象:在我市辦理失業登記的畢業年度(畢業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3·補貼標準:創業引導培訓補貼標準500元;創業指導培訓補貼標準2000元。
六、就業技能培訓
1·政策措施:高校畢業生到承擔政府補貼項目培訓機構免費參加就業技能培訓。
2·服務對象:在我市辦理失業登記的畢業年度(畢業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3·補貼標準:學員在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按《沈陽市職業技能培訓政府補貼專業市級指導目錄》補貼標準給予培訓機構補貼。
七、沈陽人才驛站
1·范圍對象:申請入住人才驛站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本科及以上畢業年級在讀學生);往屆畢業生畢業時間不超過5年;戶籍所在地為沈陽市以外。
2·享受標準:審核通過后,可免費入住人才驛站,期限最長不超過10天。
3·所需材料:《沈陽人才驛站入住申請表》;身份證、畢業證或在讀學生證;面試邀請(電腦或手機截圖均可)
4·申請方式:進入“沈陽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選擇人才驛站功能自助申請或登陸中國沈陽人才市場(http://syrc.com.cn)提交申請:http://rcyz.syrc.com.cn:88以上兩種方式選擇一種即可。
八、沈陽市人才公寓
1·政策措施:為解決人才過渡性居住需求,面向我市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限定建設標準、租金標準、規劃布局的人才公寓。不同人才享受不同補貼面積標準。
2·申請條件:
【1】在我市(不含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無自有住房(以現實備案和不動產權登記為準);
【2】未享受我市公租房及租賃補貼政策;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A、B、C、D四類人才外,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非我市戶口或落戶我市未滿2年,且博士生不大于45周歲,碩士生不大于40周歲,本科生不大于35周歲,大專生不大于30周歲;
【4】A、B、C類以外人才所在工作單位(創業實體)應為申請人繳納沈陽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A、B、C類高層次人才提供三年內免租人才公寓住房或輪候補貼政策,對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人才發放房租補貼,補貼標準為享受面積范圍內實際房租的50%。
九、大學生創業場地(租)補貼
1·政策措施:首次在沈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但未進入孵化基地或創業園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可領取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2·補貼標準:符合申請條件的大學生,按照實際租賃期給予每年10000元的創業場地補貼(其中困難家庭大學生給予每年12000元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補貼期限2年;享受補貼期間,每帶動1人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每月增加500元,每月最多增加1500元。
十、沈陽市創業擔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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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措施: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申請人貸款要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小微企業劃分標準依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含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含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沈政發〔2020〕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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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符合規定條件的(不受戶籍限制)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返鄉創業農民工、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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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標準: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合伙經營最高額度不超過100萬元;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十一、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1·政策措施: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支農、支教、支醫、扶貧)計劃活動。
2·服務對象: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畢業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的省內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
3·補貼標準: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3400元,并統一繳納五險。
十二、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崗位服務計劃
1·政策措施:全市每年統籌開發800個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用于招錄高校畢業生。
2·服務對象:畢業三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3·補貼標準:對在崗人員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800元,并統一繳納五險一金。
十三、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緊缺專業(行業)就業安家費
1·政策措施: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涉農街道或鄉鎮)基層急需緊缺專業(行業)(依照《沈陽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3年)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2018年1月1日后簽訂)并繳納養老保險的,給予專項安家費(安家費不可重復申請)。
2·服務對象: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時間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補貼標準:每人2000元。
十四、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到縣域地區重點企業就業專項生活補貼
1·政策措施: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書登記時間為準)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與縣域內重點企業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從未享受其它生活補貼、資助政策。
2·服務對象: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書登記時間為準)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3·補貼標準:大專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碩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20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
十五、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生活補貼
1·申請條件:
【1】本科或碩士學歷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申請時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我市戶籍,畢業兩年內(其中,畢業超一年的須在畢業后新落戶我市);
(2)畢業后首次在我市實現就業或創業,完成就業登記,并按規定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全日制博士畢業生或出站博士后申請時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我市戶籍,年齡不超過45周歲;
(2)博士畢業(出站)后,首次在我市實現就業或創業未超過一年,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
(3)非公務員和參公編制人員;
(4)2021年8月1日前未在我市實現就業或創業。
2·補貼標準:本科畢業生每月600元、碩士畢業生每月1200元、博士畢業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請之日起36個月為政策享受期。
十六、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1·政策措施:各類用人單位(含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享受政府給予的社會保險補貼。
2·服務對象:新招用畢業年度或畢業五年內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用人單位。
3·補貼標準:用人單位每新招收一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由政府給予一個年度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組成的社會保險補貼。
十七、企業錄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用工補助
1·政策措施:各類企業錄用應屆畢業生就業的,可享受政府給予的一次性用工補助。
2·服務對象:錄用應屆(畢業1年以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全日制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企業。
3·補貼標準:企業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由政府給予1000元的用工補助。
十八、沈陽市青年就業見習補貼
1·政策措施: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中職畢業生及16-24歲失業青年到見習單位參加就業見習的,享受政府就業見習補貼。
2·服務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中職畢業生及16-24歲失業青年。
3·見習期限:3-12個月。
4·補貼標準: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包括見習人員在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以及指導管理費用。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每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標準為500元/人年(不滿一年按40元/人月計算),指導管理費用標準為150元/人月。對見習期滿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見習單位,基本生活費由財政承擔2/3(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補貼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費及指導管理費用由見習單位承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全額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見習單位,基本生活費(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補貼上限)、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及指導管理費用全額補貼。
十九、高校畢業生落戶
政策措施:沈陽市公安局社區警務大隊于2018年下發的《關于人才在我市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凡非沈陽戶口或戶口在沈陽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將戶口落戶親友家,單位集體戶口及派出所設立的人才集體戶口。
二十、高校畢業生檔案服務
1·檔案接收:
【1】服務對象:持有報到證,并且報到證名頭為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高校畢業生。
【2】工作要件:沈陽戶籍的存檔人需持身份證、戶口本,外地戶籍的存檔人需持身份證、與沈陽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和招工備案表;若他人代辦,另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存檔人身份證復印件,存檔人須在其身份證復印件上寫好委托書并由本人簽字
2·檔案轉出:
【1】服務對象:人事檔案在存的高校畢業生。
【2】工作要件:
(1)本人身份證;
(2)調檔函,其中:跨地區調轉由調入地縣以上(含縣)人才服務機構出具調檔函,考取公務員或被國有企、事業單位錄(聘)用由錄取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具調檔函,考取研究生調檔由錄取學校出具調檔函或憑研究生錄取通知書轉檔,應征入伍人員要提交入伍通知書或武裝部門出具的調檔函,非國有單位應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檔案的人才服務機構出具調檔函;
(3)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持有存檔本人簽字的委托書,委托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3·出具證明:
【1】服務對象:人事檔案在存的高校畢業生。
【2】工作要件:本人身份證或單位人事檔案托管服務通知單。
4·檔案查閱:
【1】服務對象:人事檔案在存的高校畢業生。【2】工作要件:所在單位兩名以上中共黨員(非本人及直系親屬)持組織部門介紹信、工作證。
二十一、非本地生源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
畢業年度內的非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來沈求職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部門提供的職業介紹、就業培訓、就業見習、就業援助、創業扶持等公共就業服務。
二十二、流動黨員管理與服務
非沈陽戶口在沈陽工作且無固定住房的黨員,按照市有關流動人才黨員管理的規定,流動人員的黨組織關系可以轉入人才市場黨委,由人才市場黨委統一管理。
二十三、職稱服務
1·服務對象:依據省、市關于職稱評審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2·工作要件:按照省、市各系列評審文件要求提供評審材料(相關資歷,主要業績成果,主要論文、著作等其它相關材料)。
二十四、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鑒證及就業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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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鑒證:市屬用人單位及市屬人才服務機構接收的畢業生,協議書不需要各市畢業生主管部門蓋章(教育局所屬學校除外),就業方案列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括號內注明接收單位名稱。外省生源畢業生按各省有關要求執行。
2派遣改派:【1】在擇業期(畢業后兩年)內,跨市或到中、省直用人單位調整改派的畢業生,到遼寧省大學生就業創業中心辦理改派手續;省內高校省外生源畢業生在擇業期內跨地區落實就業單位的,到遼寧省大學生就業創業中心辦理改派手續。【2】《報到證》遺失,在擇業期(畢業后兩年)內可憑本人申請和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到遼寧省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補辦。【3】調整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1)畢業時已落實就業單位,申請改派回生源地或其它就業單位的畢業生,須持以下材料:①《報到證》原件;②原接收單位解約或離職證明(定向生需提供定向單位或定向地區意見);③原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調整改派意見(定向生需提供學校正式文件);④與新的就業單位簽訂的協議書(派回生源地可免此件)。(2)畢業時派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機構,申請改派至其它就業單位的畢業生,須持以下材料:①《報到證》原件;②與新的就業單位簽訂的協議書。【4】2019屆以后畢業生請到遼寧省大學生就業創業中心辦理調整改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