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5屆)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 系列介紹(七、八)——各大類作品上交分小類介紹(5)

第十三大類:計算機音樂創作【普通組】

包括以下小類:

① 原創音樂類(純音樂類,包含MIDI類作品、音頻結合MIDI類作品)。

② 原創歌曲類(曲、編曲需原創,歌詞至少擁有使用權。編曲部分至少有計算機MIDI制作或音頻制作方式,不允許全錄音作品)。

③ 視頻音樂類(音視頻融合多媒體作品或視頻配樂作品,視頻部分鼓勵原創。如非原創,需獲得授權使用。音樂部分需原創)。

④ 交互音樂與聲音裝置類(作品必須是以計算機編程為主要技術手段的交互音樂,或交互聲音裝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夠反應作品整體藝術形態的、完整的音樂會現場演出或展演視頻、工程文件、效果圖、設計說明等相關文件)。

⑤ 音樂混音類(根據提供的分軌文件,使用計算機平臺及軟件混音)。

說明:

(1)本大類的參賽作品應以“學漢語用漢字,弘揚漢語言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系列之二,時間限定在1911年以前)為主題進行創作。

(2)計算機音樂創作類作品分普通組與專業組進行競賽。普通組與專業組的劃分,參見“一、大賽說明”中第3點所述。屬于普通組的作品只能參加普通組競賽,不得參加專業組競賽。

(3)本大類每個參賽作品由同一所院校的1—3名本科生(作者)完成,指導教師不多于2人。

(4)每位作者在本大類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無論作者排名如何。

(5)每位指導教師,在本大類國賽中不能指導多于4件作品,每小類不能指導多于2件作品,無論指導教師的排名如何。

(6)每件作品答辯時(含視頻答辯),作者的作品介紹時長應不超過10分鐘。

(7)每校參加計算機音樂創作直報賽區每小類的數量不限。本大類(組)每校最終入圍國賽的作品總數不多于4件。

(8)為更有利于參賽作品的創作,本屆大賽暫時取消往屆大賽中“編曲類”計算機音樂作品小類,新增“交互音樂與聲音裝置類”小類。

第十四大類:計算機音樂創作【專業組】

包括以下小類:

① 原創音樂類(純音樂類,包含MIDI類作品、音頻結合MIDI類作品)。

② 原創歌曲類(曲、編曲需原創,歌詞至少擁有使用權。編曲部分至少有計算機MIDI制作或音頻制作方式,不允許全錄音作品)。

③ 視頻音樂類(音視頻融合多媒體作品或視頻配樂作品,視頻部分鼓勵原創,如非原創,需獲得授權使用。音樂部分需原創)。

④ 交互音樂與聲音裝置類(作品必須是以計算機編程為主要技術手段的交互音樂,或交互聲音裝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夠反應作品整體藝術形態的、完整的音樂會現場演出或展演視頻、工程文件、效果圖、設計說明等相關文件)。

⑤ 音樂混音類(根據提供的分軌文件,使用計算機平臺及軟件混音)。

說明:

(1)本大類的參賽作品應以“學漢語用漢字,弘揚漢語言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系列之二,時間限定在1911年以前)為主題進行創作。

(2)計算機音樂創作類作品分普通組與專業組進行競賽。普通組與專業組的劃分,參見“一、大賽說明”中第3點所述。

(3)參賽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符合專業組條件的,則該作品應參加專業組的競賽。屬于專業組的作品只能參加專業組競賽,不得參加普通組競賽。

(4)本大類每個參賽作品由同一所院校的1—3名本科生(作者)完成,指導教師不多于2人。

(5)每位作者在本大類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無論作者排名如何。

(6)每位指導教師,在本大類國賽中不能指導多于4件作品,每小類不能指導多于2件作品,無論指導教師的排名如何。

(7)每件作品答辯時(含視頻答辯),作者的作品介紹時長應不超過10分鐘。

(8)每校參加計算機音樂創作直報賽區每小類的數量不限。本大類(組)每校最終入圍決賽作品總數不多于4件。

(9)為更有利于參賽作品的創作,本屆大賽暫時取消往屆大賽中“編曲類”計算機音樂作品小類,新增“交互音樂與聲音裝置類”小類。

以上類別請于4月15日前將大賽要求作品發送至指定郵箱:1940932996@qq.com

聯系人:馬部長

聯系方式:15841980999(微信同步)

 


參賽作品相關要求

1.本屆參賽作品必須是在本屆大賽時間范圍內(2021.7.1—2022.6.30)完成的(省級直報賽區競賽的截止日期以大賽官網的通知為準)原創作品,并體現一定的創新性或實用價值。不在本屆大賽時間范圍內完成的作品,不得參加本屆競賽。提交作品時,需同時提交該作品的源代碼及素材文件。

2.參賽作品必須是為本屆大賽所設計的校級、校際與省級選拔賽的作品。與2021.7.1之前校外展出或獲獎作品雷同的參賽作者的前期作品,不得參賽;作品完成者與參賽作者必須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做;參賽作品的版權必須屬于參賽作者,不得侵權。凡已經轉讓知識產權或不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作品,均不得報名參加本賽事;參賽作品不得在本大賽的15個類(組)間一稿多投。

3.省級賽上推入圍國賽的作品,在取得國賽參賽資格后,其作者與指導教師的姓名和排序,不得變更。

4.無論何時,參賽作品一經發現涉嫌重復參賽、剽竊、抄襲、一稿多投等違規行為,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該作品的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則取消該獎項;同時在大賽官網上公布違規作品的作品編號、作品名稱、作者與指導教師姓名、相關人員所在學校校名,以及所在省級賽名,并按《第15屆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2022年參賽指南》第9章的相關規定,對作者、指導老師和參賽院校進行違規處罰。

5.參賽作品內容中,若包含地圖,地圖若涉及國家當代疆域版圖,請確認并提供資料證明作品中的地圖以中國國家相關出版社或相關地圖網站(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站)的地圖為準,否則屬于違規參賽。

6.每校參加省級賽作品的數量,由各省級賽(包括省賽、跨省區域賽和省級直報賽區的選拔賽)組委會自行規定;各省級賽系各自組織,獨立進行,對其結果負責。

7.各省級賽(包括省賽、跨省區域賽和省級直報賽區的選拔賽)獲獎作品,需根據比例按排名上推入圍國賽。最終可參與國賽現場決賽的參賽隊,將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和承辦單位的承辦能力,按照省級賽上推排名的先后順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