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實施“雙創”校外導師專項人才計劃,探索駐校企業家制度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黃星)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營造有利于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和活力,促進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

福建提出,實施高校教師創新創業能力和素養提升計劃,完善高校“雙創”指導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的保障激勵政策,將高校教師指導創新創業、推進創新創業成果轉化等工作業績納入學校績效考核。實施高校“雙創”校外導師專項人才計劃,探索實施駐校企業家制度。“十四五”期間,重點建設300門左右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特色示范課程,每年遴選不少于2000項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重點建設20個左右省級創新創業學院,依托高校和企業建設50個左右省級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支持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共建創新創業實驗室、創新創業園、創新創業基地、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基地等。由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業載體應免費提供不少于30%的場地給創新創業大學生使用。

福建明確,完善“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可持續發展機制,鼓勵企業和社會資本設立大賽項目專項發展基金,給予獲獎團隊獎勵和創業支持,匯集政府、企業、高校及社會資源推動項目孵化落地,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果轉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加強面向大學生的科技成果轉化培訓,做好知識產權確權、保護等工作。對大學生創業企業購買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項目,擇優按技術交易額30%予以補助,支持各地積極舉辦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需求與投融資對接會。

福建提出,要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記服務。鼓勵企業利用自身技術、人才、場地、資本等優勢,為大學生建設集研發、孵化、投資等于一體的創新創業培育中心、互聯網“雙創”平臺、孵化器和科技產業園區。支持行業企業面向大學生發布企業需求清單,引導精準創新創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面向大學生發布技術創新需求,開展“揭榜掛帥”,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高校畢業生到孵化器創業給予租金補貼。

福建還針對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落實財稅扶持政策、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政策、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舉措,要求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及貼息政策,鼓勵銀行業機構綜合考慮創新創業大學生的融資需求,在風險可控條件下簡化審批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引導創新創業平臺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學生創業項目早期投資與投智,加快發展天使投資。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并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加大對創業未成功大學生的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未成功大學生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并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創業風險補貼、商業險保費補助等方式的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機制。

作者: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