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發布】遼寧省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政策清單來啦!

創業是很多大學生的夢想,大學生創業能獲得哪些政策支持?讓我們明明白白來創業!近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遼寧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遼政辦發〔2023〕2號),制定《遼寧省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政策清單》。清單共20條,涵蓋大家最關心的學分學時、孵化服務、稅款減免、資金支持等內容。有創業夢的同學趕快了解收藏,走好創業第一步!
01
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
02
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03
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客空間等校內創新創業實踐平臺,面向在校大學生免費開放,開展專業化孵化服務。
04
各地區、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價、優質的專業服務。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05
支持行業企業面向大學生發布企業需求清單,引導大學生精準創新創業。
06
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面向高校和大學生發布技術創新需求,開展“揭榜掛帥”。
07
鼓勵各類孵化載體面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入駐條件。各市面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孵化平臺給予支持,按其實際支出的基本運營和公共服務等費用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各市確定。高校出資創辦的創業孵化基地納入支持范圍,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向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者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費支持。
08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09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參加創業培訓,按照每人創業引導培訓不低于500元、創業指導培訓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給予創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10
高校畢業生首次在省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市確定。對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創業的小微企業補貼標準可上浮30%。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11
對未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租賃期限相應給予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有條件的市可預撥不超過6個月的補貼資金。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12
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和網絡創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給予貼息。將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降低貸款利率,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提高貸款便利性,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金融服務。
13
畢業后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14
持續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記服務。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限制,支持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等大學生創業創新載體(托管機構)發展,大學生創業者以托管機構地址作為住所申請集群注冊的,只需向登記機關提交與托管機構簽訂的住所托管協議,降低大學生創業住所成本。
15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16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2022年度匯算清繳);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17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納稅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全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8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
19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20
加大對創業失敗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來源: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遼寧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