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成立要注意的事情有哪些?
結合實際創新黨支部設置形式,使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當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于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5個。
主要包括:
黨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基層黨委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并批復,批復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月。
基層黨委審批同意后,基層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支部委員會或者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
批復和選舉結果由基層黨委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層單位成立黨支部的決定。
設立黨支部委員會
主要包括:
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
正式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設1名書記,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
特別注意:成立黨支部的申請和支委選舉方案要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后才能實施。(可以參考黨建讀物出版社出版的《黨支部工作手冊(新編版)(根據黨支部工作條例修訂)》)
基層單位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屆任期3年。
黨支部委員會由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一般由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由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出的黨支部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出現空缺,應當及時進行補選。確有必要時,上級黨組織可以指派黨支部書記或者副書記。
黨支部書記的職責
黨支部書記應當具備良好政治素質,熱愛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敢于擔當、樂于奉獻,帶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一般應當具有1年以上黨齡。黨支部書記主持黨支部全面工作,督促黨支部其他委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抓好黨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向黨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黨支部副書記協助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黨支部其他委員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黨支部的基本任務
主要包括
(一)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黨支部的決議。討論決定或者參與決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重要事項,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團結組織群眾,努力完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突出政治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關懷幫扶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規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四)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政策,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廣大群眾的智慧和力量。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支持它們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五)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發展政治品質純潔的黨員。發現、培養和推薦黨員、群眾中間的優秀人才。
(六)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七)實事求是對黨的建設、黨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要情況。教育黨員、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八)按照規定,向黨員、群眾通報黨的工作情況,公開黨內有關事務。
另外,不同領域黨支部結合實際,分別承擔各自不同的重點任務:高校中的黨支部,保證監督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鞏固馬克思主義在高校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加強思想政治引領,筑牢學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證教學科研管理各項任務完成。
落實“三會一課”制度
黨支部應當組織黨員按期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上黨課,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
“三會一課”應當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以“兩學一做”為主要內容,結合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做到形式多樣、氛圍莊重。
黨支部黨員大會
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由全體黨員參加,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按照規定開展黨支部選舉工作,推薦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
(三)討論和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四)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表揚、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
(五)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黨支部黨員大會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為通過。
黨支部委員會會議
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黨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黨小組會
黨員人數較多或者黨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黨支部,按照便于組織開展活動原則,應當劃分若干黨小組,并設立黨小組組長。黨小組組長由黨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黨小組黨員推薦產生。
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副書記或者委員召集并主持。黨小組會由黨小組組長召集并主持。
黨課
黨課應當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回應普遍關心的問題,注重身邊人講身邊事,增強吸引力感染力。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
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過組織生活、進行民主議事和志愿服務等。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后,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