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組容易用錯的公文,一起了解
不同的公文,有著不同的用途。但在實際工作中,有時會用錯。有的是因為不了解各類公文的具體用途,有的是因為對幾組公文具體用途的差別不太清楚。接下來,我們重點對常見的也是容易用錯的五組公文的區別作一簡要說明。
一、命令(令)與決定
從嘉獎、懲罰來看,命令(令)只適用于嘉獎單位和人員,而決定既適用于嘉獎單位和人員,也適用于懲罰單位和人員。此外,用命令(令)來嘉獎的層次比用決定來嘉獎的層次要高。
二、公告與通告
公告、通告都是廣而告之。但公告的適用范圍大,面向國內外;通告的適用范圍小,面向國內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系統。
三、意見與通知
意見與通知都可以用來部署、安排工作。但意見帶有參考性,有一定回旋余地;通知具有指令性,必須不折不扣按照執行。
四、決議與紀要
兩者都與會議有關。決議一般用于大會或十分重要的會議;紀要多半用于小會、例行的會議,當然也是重要的會議。
五、請示與報告
一般有六個區別:
一是行文時間不同。請示必在事前,報告可以事前,可以事中,也可以事后。
二是行文范圍不同。請示必須“一文一事”,報告既可以“一文一事”,又可以“一文多事”。
三是行文重心不同。請示說理多,報告敘事多。
四是行文程序不同。請示盡可能事先經過橫向協調,報告沒有這個必要。
五是行文目的不同。請示是請求上級機關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詢問,還可以向上級機關報送文件。
六是上級機關處理方式不同。對請示,上級機關一定批復;對報告,上級機關不批復。
摘編自上海文化出版社《公文寫作點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