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傳媒學院學生學分績點認定與獎勵辦法

一、獎勵信息匯總

1.全國大學外語等級考試四級通過者,獎勵績點記0.1;六級通過者,獎勵績點記0.2。(由教務處認證)

2.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獲得證書者,獎勵績點記0.1;(由繼續教育部認證)

3.非主持與播音專業參加全國普通話考試,獲得一級乙等者,獎勵績點計記0.05;獲得一級甲等者,獎勵績點計記0.1;(由繼續教育部認證)

4.非計算機專業參加全國(遼寧省)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通過者,獎勵績點記0.1;三級(含)以上通過者,獎勵績點記0.2。(由繼續教育部認證)

5.畢業前考取碩士研究生者,獎勵績點記0.4。畢業前考取國家公務員,獎勵績點記0.4。應征入伍,完成服役要求,獎勵績點記0.4。(由就業處認證)

6.畢業設計(論文)、德育考核評價、美育考核評價、體育素質測試被評為校級“優秀”者,獎勵績點記0.1。(由教務處認證)

7.在社會公益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中,獲得表彰或產生重大影響,獎勵績點記0.1。(由學生處認證)

8. 科研項目類。學生參與教師主持課題的實際工作(含縱向和橫向課題),且結題時被列為參與人者,予以認定。(由科研處認證)其認定與獎勵標準見表:

表1:科研項目類認定與獎勵標準

序號

項目

分類

性質

學分認定

績點

獎勵

第二課堂學分

創新創業學分

1

縱向

A1-A2

國家/部級

——

4

0.4

2

B1-B3

省級

——

2

0.2

3

C-D

市級

——

1

0.1

4

橫向

——

——

2

0.2

9. 學術論文類。學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論文,論文正式發表后,予以認定。(由科研處認證)其認定與獎勵標準見表:

表2:學術論文類認定與獎勵標準

序號

分類

范圍

學分認定

績點

獎勵

第二課堂學分

創新創業學分

1

A1

SCI、SSCI、A&HCI

——

5

0.6

2

A2

EI、CPCI、CSCD、CSSCI

——

4

0.5

3

B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3

0.4

4

C

非核心期刊(科研目錄內)

——

2

0.15

注:學術論文類獎勵績點單項累計最高為0.8(含)。

10. 學術著作類。學生參與學術著作撰寫,公開出版后,予以認定。(由科研處認證)其認定與獎勵標準見表:

表3:學術著作類認定與獎勵標準

序號

分類

范圍

學分認定

績點

獎勵

第二課堂學分

創新創業學分

1

B

出版專著(科研目錄內)

——

5

0.5

2

C

編著、譯著(科研目錄內)

——

4

0.4

注:學術著作類獎勵績點單項累計最高為0.8(含)。

11. 發明專利類。學生以第一作者獲得國家級授權專利(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軟件著作),專利證書頒發后,予以認定。(由科研處認證)其認定與獎勵標準見表:

表4:發明專利類認定與獎勵標準

序號

分類

范圍

學分認定

績點

獎勵

第二課堂學分

創新創業學分

1

D1

發明專利

0

3

0.2

2

D2

實用新型專利

0

2

0.1

3

D3

外觀設計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0

2

0.1

注:發明專利類獎勵績點單項累計最高為0.4(含)。

12. 競賽獲獎類。學生參加競賽比賽獲獎,頒獎結束后,予以認定。(由科研處認證)其認定與獎勵標準見表:

表5:競賽獲獎類認定與獎勵標準

序號

分類

性質

獲獎等級

學分認定

績點

獎勵

第二課堂學分

創新創業學分

1

競賽類

C-8

C-9

國際級

一等獎(金)

3

6

0.5

二等獎(銀)

2

5

0.4

三等獎(銅)

1

4

0.3

優秀(入圍)

0.5

2

0.2

國家級

一等獎(金)

2

4

0.3

二等獎(銀)

1

3

0.2

三等獎(銅)

0.5

2

0.1

省級

一等獎(金)

1

3

0.2

二等獎(銀)

0.5

2

0.1

三等獎(銅)

0.3

1

0.05

2

專業賽

C-1

C-2

C-3

C-4

C-5

C-6

C-7

國際級

一等獎(金)

3

6

0.5

二等獎(銀)

2

5

0.4

三等獎(銅)

1

4

0.3

優秀(入圍)

0.5

2

0.2

國家級

一等獎(金)

2

4

0.3

二等獎(銀)

1

3

0.2

三等獎(銅)

0.5

2

0.1

優秀(入圍)

0.3

1

0.05

注:

1).比賽(展覽)僅設單項獎勵,獲得單項獎按同級別一等獎認定與獎勵;比賽(展覽)同時設有等級獎與單項獎勵時,獲得單項獎按同級別二等獎認定與獎勵。

2).同一屆比賽(展覽),同一學生多件作品獲獎時,每個獎項單獨認定。

3).學生集體作品獲獎時,參與創作學生單獨認定與獎勵。

13. 學術講座類。學生參加學校舉辦專家講座,遞交學習報告后,予以認定。(由科研處認證)其認定與獎勵標準見表:

表6:學術講座類認定與獎勵標準

序號

項目

學分認定

績點獎勵

(績點/場)

第二課堂學分

(分/場)

通識學分

(分/場)

創新創業學分

(分/場)

1

學術講座

0

0.25

0

0.025

注:學術講座類獎勵績點單項累計最高為0.4(含)。

二、處罰信息匯總

       在各級各類考試中違紀、作弊受嚴重警告處分的學生,扣罰平均績點0.1;受記過處分的學生,扣罰平均績點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