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資料信息編制規范說明

(2023修訂版)

一、教學日歷

1.每學期獨立設課的全部課程均應編寫教學日歷。

2.任課教師要根據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校歷、課程表以及學生實際情況,統籌編寫教學日歷,并確保在課程表規定的教學起止周內完成教學大綱要求的全部教學任務。

3.日歷中學時分配項理論學時之和應與表頭理論學時保持一致;實踐學時之和應與表頭實踐學時保持一致,總計學時等于理論學時與實踐學時之和;

4.涉及法定節假日,教學內容欄應填寫放假字樣;并在對應的理論、實際學時欄里填寫0;

5.第二至八學期因節假日導致的實際上課周數不滿16周的,按實際發生填寫。未完成課程內容可在17周復習周完成,并填寫對應理論、實踐學時;

6.第一學期因軍訓原因,上課周數須按照實際教學安排周數填寫。

二、教學日志

第一至八學期教學日志考勤均應按照實際考勤填寫,且日期時間應與教案相一致。

三、教案

1.教案首頁課程學時數應與教學日歷總計學時數相一致;教案首頁課程學時數應與教案內容學時數之和相一致;課程學分應與人才培養方案相一致;

2.教案內容頁填寫周次、上課時間應與教學日歷中實際授課周次及上課時間相一致;(注:調整后備注列為實際授課周次及上課時間)

3.教案內容頁教學過程各階段時間安排之和應與當次課學時數相一致;

4.原則上各學期課程按照實際教學安排編寫教案,第一學期應不少于14周,第二至八學期應不少于16周;

5.教案內容要完整規范,排版有序。

附件:

教學日歷模板

教學日志模版

教學日志成績計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