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2021年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成果評選的通知
學校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調動和發揮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學研究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開展高水平的科學研究,把握發展規律、培育科研成果、儲備高端人才,促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實現更高質量發展,依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成果獎勵暫行辦法》(遼人社〔2010〕331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開展2020-2021年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成果評選。觀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時間范圍: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研成果。
(二)申報范圍: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完成的科研報告、論文、專著及軟件等;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委托完成或自行完成的科研課題及申報立項研究的課題成果。
(三)研究范圍: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勞動關系、行風建設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相關領域。
二、申報條件
科研成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突出改革、創新、發展主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觀點鮮明,具有前瞻性,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有較大實踐意義,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肯定,并在決策中予以采納的;
(二)由省級以上出版社公開出版發行,產生較好社會影響的;
(三)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報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調研內刊或指定其他刊物上發表,受到好評的;
(四)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單位組織的理論研討會上交流并產生積極影響的;
(五)成果得到有效轉化、應用、推廣,與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推進“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建設,以及“一圈一帶兩區”區域協調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實施若干重大工程、縣城經濟發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等我省重大振興發展戰略深度融合,產生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
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參加本次評選。
三、申報程序
(一)中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由單位直接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報;各地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沈撫示范區黨建工作部統一組織申報;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由 主持單位組織聯合申報。
(二)中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沈撫示范區黨建工作部對擬申報的科研成果先行初選,符合條件的方可申報,并填寫《2020-2021年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成果申報推薦表》。
(三)中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人事(科研)部門和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沈撫示范區黨建工作部統一履行申報手續,申報的參評成果及《2020-2021年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成果申報推薦表》一式五份,連同電子版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政策法規處。
(四)各地、各申報單位報送參評成果數量及報送方式不限。
四、評審程序
(一)成立2020-2021年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成果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政策法規處。
(二)評審委負會辦公室對各地、各單位報送的科研成果進行分類和初審,不屬于評審范圍的,不提交評審。
(三)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對通過初審的科研成果進行復審。
(四)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復審的科研成果進行終審,終審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五、獎勵辦法
(一)本次科研成果評審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二)評審結果和獲獎名單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件印發并面向社會公布,頒發獲獎證書。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評選申報時間截止2022年10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科研報告和論文的篇幅在5000字左右,請注明作者簡介、聯系方式、通訊地址等。專著、軟件等科研成果需報一份不超過5000字的主要內容簡介,用于成果匯編。
(三)嚴禁抄襲、剽竊。作者文責自負,對于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對獲獎的取消其獎項,追回獲獎證書并通報批評。
(四)所有報送材料紙制版5份和電子版(報光盤)。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成果獎勵暫行辦法》(遼人社〔2010〕331號)執行。
報送地址:科研處(創新樓107)
? 聯系人:宗銳、劉雪梅
? 電子郵箱:lckeyanchu@163.com
? 聯系電話:024-8974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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