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創新成果推薦工作的通知

學校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創新,激發文化和旅游發展活力,以創新發展催生新動能,文化和旅游部決定開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創新成果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圍繞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主題,順應行業數字化發展趨勢,聚焦行業創新發展,面向藝術創作與生產、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產業、旅游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場治理、對外和對港澳臺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廣等領域,公開征集契合國家發展重大戰略和行業現實需求、創新性強、影響力大、效益好、示范引領效果突出的綜合創新成果,著力展示文旅融合發展以來的重大行業創新,向黨的二十大獻禮,有效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文化和旅游需求,增強人民精神力量,助力文化強國建設。

 

二、推薦要求

成果應在近三年內取得(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應為綜合性、集成性、代表性行業創新實踐,應用場景包括但不限于數字文化、智慧旅游、智慧公共文化服務、線上線下融合展演、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監管服務等,成果形式不得為單純的論文、專著、樣品、樣機等。成果涉及的知識產權完整,無法律糾紛。

成果應符合正確的政治導向和價值取向,運用科學理論和方法創新性解決影響和制約行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具有重大示范意義和宣傳推廣價值。成果的導向性、創新性、科學性、實踐性、有效性及示范性突出。

 

三、推薦渠道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成果推薦。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屬單位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參與共建院校,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薦,僅限本單位成果。推薦單位應對所推薦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鼓勵推薦單位配套補貼宣傳推廣經費。

 

四、推薦程序

(一)申報單位如實填寫《文化和旅游創新成果申報書》,同時提供必要的佐證材料,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推薦單位。

(二)推薦單位對成果完成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成果的示范引領作用和宣傳推廣價值,經推薦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文化和旅游部。

(三)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薦后,組織形式審查和評審,評審分為初評及終評,終評采取現場答辯方式。擇優公示并發布成果名單。

 

五、成果發布

發布3—5項“文化創新成果”、“旅游創新成果”和“文旅融合創新成果”,在全國范圍加以宣傳推廣,倡導和鼓勵行業創新。

 

六、推薦說明

(一)每個推薦單位限報1項成果。不得超額推薦。

(二)鼓勵聯合申報,成果完成單位限定1個,合作單位不超過5個。成果完成人必須是成果完成的核心骨干,人數不超過10人,重點向基層一線傾斜。

(三)《文化和旅游創新成果申報書》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下載,填寫完整并附上必要的佐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推薦單位公章后郵寄報送(一式3份)。請將可編輯電子版同步發送至科研處郵箱(lckeyanchu@163.com),郵件命名為“文化和旅游創新成果-(推薦單位)”。成果可附圖片、視頻等材料,以光盤或U盤形式,與紙質申報材料一同報送。圖片格式須為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低于2M;視頻格式須為MP4格式,最好高清視頻,單個視頻不超過10分鐘。

(四)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報送及聯系方式:
? 報送地址:科研處(創新樓107)
? 聯系人:英皓、劉雪梅
? 電子郵箱:lckeyanchu@163.com
? 聯系電話:024-89745614

 

附件:文化和旅游創新成果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