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2019學年度國家、省政府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8-2019學年度國家、省政府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 ? ? ? 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及材料報送和資金發放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將開展2018—2019學年度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全日制大二年級(含)以上品學兼優的本、專科在校生。

二、評選依據

2018—2019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的評選工作嚴格按照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及材料報送和資金發放的通知》和《遼寧傳媒學院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審辦法)進行。

三、獎勵名額分配

2018—2019學年度,新聞傳播學院向學校推薦國家獎學金1人,省政府獎學金2人。

四、評選程序

(一)9月23日—9月26日:提出申請

由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并附成績單。

(二)9月27日—9月29日:初審、組織答辯

各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答辯,對申請者的學習、道德品質、社會實踐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三)10月10日前:報送材料

1.《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并附成績單。

2.《2018—2019學年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獲獎學生推薦名單表》(一式一份,紙質版和電子版)

3.《2018-2019學年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獲獎學生推薦理由》(一式一份,紙質版和電子版)

4.評審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評審依據、評審程序、答辯情況、評審結果及本學院初審合格學生的基本情況介紹等。

(四)10月11日—10月13日:復審、審定

學生處對各學院上報的學生材料進行復審,提出我校2018—2019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獲獎建議名單,并報學校評定委員會研究審定。

(五)10月14日—10月18日:公示

審定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廳審批。

五、評選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積極要求進步,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關心集體,熱愛學校,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團隊精神。學習態度端正,積極上進,無不及格科目,具體要求:

國家(省政府)獎學金必須學習成績優異,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應達到專業前10%;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也可申請國家(省政府)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

(1)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校內、省內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六、注意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同一學年內,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不能兼得。

七、評選小組成員

新聞傳播學院將成立獎學金評審小組,負責本學院獎學金初評的有關工作。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學院黨總支副書記擔任,成員包括系主任、輔導員以及至少4名專任教師和學生代表。獎學金評審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