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院聽課評課管理暫行規定

聽課、評課是教學研究的有效手段,大力開展聽課評課活動、研究并改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尤為重要。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加強學院教學管理干部對教學一線的了解,完善領導干部深入教學一線聽課制度,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強化課堂教學的監督管理,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學院所有專任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及學院領導均要按要求深入課堂聽課,聽課的對象是學院全體教師(包括外聘教師),重點是中青年教師。

第二條 學院院長每學期至少聽課4學時;系級主任和副教授以上職稱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8學時;普通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10學時;新入職教師第一學期至少聽課16學時(校級一二級督導安排的聽課不計入學院安排的聽課)。

第三條 學院院長、各系主任聽課可隨機安排,也可以有針對性地跟蹤聽課;各系應當有計劃地安排教學效果良好的教師舉行公開課,并組織本系部全體教師聽課、評課。

第四條 聽課人員應了解和掌握如下幾方面的情況。

(一)要從教師備課、教學組織、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水平、教學效果以及學生聽課、遵守課堂紀律等情況,綜合評定任課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

(二)教師、學生對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三)有關教學和教學管理、教學后勤保障工作中的其它問題。

(四)聽課人員應遵守課堂紀律,并利用課后與學生和教師交流,聽取學生和教師的意見與要求。并詳細填寫學校統一格式的聽課記錄表。

第六條 同行聽課的結果,應及時在教學研討時交流、反饋;院系領導聽課的結果,在聽課之后兩天內與被聽課教師進行反饋,涉及其他部門或人員的,也應及時給予反饋。

第七條 聽課結果主要用于發現問題并及時改正:院系領導和副教授以一職稱的聽課結果將作為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和課程建設的重要指標。

第八條 學院辦公室應對《聽課記錄表》中所記錄的主要問題進行整理、匯總、公布;凡屬各專業的問題,由系主任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凡屬全院性問題,由學院辦公室向全院通報,并跟蹤整改解決。

第九條 學院院長及系主任定期召開教學督導工作組人員會議,研究教學現狀和動態,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辦法,實施整改措施。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原《藝術設計學院聽課評課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藝術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藝術學院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