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設計學院課程教學大綱建設與管理辦法

課程教學大綱是落實人才培養方案的基本教學文件,是選編教材、組織教學、進行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保障。為促進課程建設質量,規范課程大綱編制,依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藝術設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教學大綱是課程(或教學環節)實施時應遵循的教學指導文件,以綱要的形式規定了本門課程(或教學環節)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教學進程安排、考核評價等方面的內容,關系到人才培養目標和培養過程能否實現統一。

第二條 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教學環節(畢業設計、論文等單獨制定大綱)均要求制定教學大綱。沒有教學大綱的課程(或教學環節),不得開展教學活動。

第三條 教學大綱制定工作在教務處指導下,由學院統籌安排,各系主任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課程教學大綱的制定應以最新版的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依據。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一經修訂,教學大綱必須隨之修訂。

第五條 課程教學大綱經學院審批確定后,所有任課教師必須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實施教學。各系可根據學科和專業發展以及教學改革需要適時對相關教學大綱進行修訂。大綱修訂后應履行審批備案程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 課程大綱要滿足人才培養目標要求的原則,堅持人才培養方案統領大綱,理論與實踐并重;體現學以致用的原則,充分體現以學生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要堅持改革創新的原則,要注重把學科和專業發展的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充實到教學內容中,把近年來教學改革的成果固化到新教學大綱中;要突出應用型特色的原則,以應用能力培養為主線組織課程內容,注重學生應用能力和職業素質的培養;要符合規范性的原則,課程教學大綱的體例、格式及內容與模板保持一致。

第七條 課程教學大綱應包括:課程基本信息;課程目的與任務;課程內容及實施;學時分配表;課程考核方式及要求、教材及參考資料等五個部分。

(一)課程基本信息:包括課程名稱、課程性質、學時(周)學分數和適用的專業。課程基本信息應與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內容一致。

(二)課程目的與任務:指出本課程在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確學生學習本課程后在品德態度、認知、能力和素質等方面應達到的目標和具體任務。

(三)課程內容及實施:明確教學內容選取原則,分章(節)介紹教學內容、明確學習目的和要求,應列出主要知識點,指出課程的重點、難點,給出教學策略、教學原則、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等方面的建議和要求。獨立設置的實習(實訓)教學大綱應以實習(實訓)為基本單元,說明每一實習(實訓)項目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要求。校內開展的實習(實訓)應注明基礎性、綜合性及設計性等不同層次。校外開展的各類實習應注明實習方式、進程計劃安排等。

(四)學時分配表:明確課程章節學時分配等信息,包括各章節的理論與實踐學時分布情況。

(五)課程考核方式及要求: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列出本課程考核方式(考試、考查),并擬定平時成績、期末考試等所占比例等。

(六)教材與參考資料:教學大綱中應列出使用的主要教材、參考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名錄。要盡量選用獲國家規劃教材、獲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優秀教材、精品教材、以及有特色的教材。教學參考資料包括教學指導書(案例集、習題集)、網絡學習資源、相關學術刊物等。

第八條 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各教學環節的特征,按理論課程、獨立設置的實踐(實訓)課程(含專業實習教學環節)、課程與實踐(實訓)融合課程等不同課程類別選擇對應大綱模板撰寫。

第九條 同一門課程面向同類專業的不同授課對象開設時,應分別制定教學大綱。

第十條 各系應成立課程教學大綱編制工作組,認真開展課程教學大綱編寫。每門課程教學大綱至少要有2位以上具有教學經驗的教師參與編寫,要經學院組織專家集體審定,有條件的可以聘請校外專家或行業專家參加制定,經學院院長簽署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 要注意教學大綱與教材的區別,教學大綱應滿足相關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對課程的要求,具有相對穩定性與獨立性不管選用何種教材都應服從于大綱。

第十二條 各系應有計劃地組織任課教師學習、研究教學大綱;應通過檢查教師的授課計劃、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等方式對任課教師執行教學大綱的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教學大綱的執行。

第十三條 課程大綱編寫應注意格式規范性,原則上必須使用學校印發的模板撰寫。特殊情況下,需要增減大綱模板內容,可提出書面意見書,經學院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由藝術設計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藝術設計學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