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設計學院畢業實習指導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為提升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規范畢業實習指導管理,完善實習指導老師的崗位職責,依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遵照《遼寧傳媒學院關于開展畢業實習工作的通知》,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畢業實習是藝術設計學院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設置的重要集中實踐環節,是各專業學生完成修業的必要條件。藝術設計學院各層次、各專業學生必須參加畢業實習。
第二條 畢業實習采用“實事求是”的原則,分為集中實習、自主實習和發展實習三類。集中實習是指學生在校企業合作定制培養企業或校企合作專業實習基地實習;自主實習是指學生在自主聯系的與所學專業相符或相近的企業完成實習任務;發展實習包括指本專科升學、自主創業、參軍入伍以及技能轉換培訓,須學生本人出具必要證明材料方可認定。
第三條 各層次、各專業畢業實習時長為連續六周。自主實習學生前兩周可為實習準備周,用于確定實習單位。如遇實習地點、實習崗位調整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實習時間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系主任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 畢業實習指導原則上由畢業設計指導教師兼任,若畢業設計指導為外聘兼職教師時,則實習指導教師由所在系另行委派。
第五條 實習指導教師對本組實習工作負責,按要求完成實習的指導任務,指導與督促學生按計劃進行實習并認真填寫實習相關材料,及時解決實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 實習指導教師須將指導過程記錄在案,以周為單位填寫實習指導教師周報表。系主任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實習指導周報表,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整改。
第七條 實習指導教師發現實習期間學生長期失聯、人身傷害事故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主管院長協調處理。學生連續兩期未報送實習周報等情況,實習指導教師以書面形式報告系主任,由系主任向學院書記匯報處理。
第八條 學生認真完成指導教師布置的實習任務,主動與畢業實習指導教師匯報實習進展,應不斷總結實習工作經驗,規范填寫學生畢業實習手冊,并以周為單位按時報送給指導教師。
第九條 集中實習和自主實習學生周報以學生工作任務、工作感受、專業認知、問題解決等內容為主;發展定制實習以學習成效、創業進展、入伍生活、思想匯報等內容為主。實習準備周的周報應以個人簡歷、招聘信息搜索等準備情況為主要內容。
第十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及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控意識,確保人身安全;服從實習單位的崗位安排,做好實習崗位工作任務,力求達成崗位工作目標。
第十一條 學生實習成績由校內實習指導老師評價和企業指導老師評價兩部分組成,各占50%。校內實習指導老師評價包括實習報告質量和問題反饋整改成效等構成;企業指導老師評價包括出勤成績、日常表現和任務完成度等構成。
第十二條 實習檔案歸檔按學院教學資料歸檔程序辦理,由教學秘書協調安排,檔案質量納入實習指導教師360綜合考核。
第十三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由藝術設計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藝術設計學院
2021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