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院教考分離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加強人才工作文件精神,主動服務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建設,專業人才培養,探索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培養體系,造就一批哲學社會科學后備人才。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和學校本科教育大會精神,深化本科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推進學業評價方式的轉變,構建多元化評價體系,加強教風、學風建設,嚴格考試管理,提高教師工作的積極性,教學上“因材施教”培養良好的師生關系的同時,全面提升本科教學質量強課堂學習,依據《遼寧傳媒學院教考分離實施方案》,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適用范圍

藝術學院各本科專業培養方案中的全部課程。

二、類型劃分

1.統一規劃學科開展,在同一學期開設的同一門公共必修課,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教師講授的課程,按照課程大綱一致的原則,確定實行教考分離的課程,報院審批,教務處備案。

2.專業類型課程開展,同一學期開設的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有二名以上(含二名)教師講授的課程,在統一課程大綱的基礎上,由系確定實行教考分離的課程,報學院審批,教務處備案。

3.唯一開設的課程,由兩名及以上熟知該課程的任課教師與系主任共同確定實施教考分離的課程,報學院審批,教務處備案。

三、組織要求

教考分離工作由教務處和各二級學院進行統一規劃,明確合理化安排并計劃實施,按校、院兩級實施。

四、實施過程

(一)命題與組卷

1.實施教考分離的課程均應先建立試題庫,實施教考分離的課程必須建立10套試卷的試題庫(每份試卷皆能基本涵蓋一個學期的教學內容,每份試卷之間重復率不能超過20%,且每套試卷必須包括參考答案或評判標準)。操作考試課程須制定操作考試考評標準,以滿足實踐技能考試的需要。

2.命題要以課程教學大綱規定的課程目標和教學內容為依據,反映本課程教學的基本要求,主要考核學生對“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三基”)的掌握程度,同時注重學生應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的考核。試卷中不同難度層次試題分值的參考比例為2:5:2:1(容易:一般:較難:難)。要注重應用技術實踐能力的考核,合理降低抽象、邏輯思維類試題的量與難度。

3.筆試類課程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題型在4種以上,卷面滿分100分,小題總量應在50題左右;實踐類、軟件類、筆試+實踐類課程考試時間為90分鐘、120分鐘、180分鐘,卷面滿分100分。每份試卷內容原則上應覆蓋本學期教學內容的80%以上。命題教師要根據課程特點合理設計題型,把握好主、客觀題的比例,試題之間不得有相互提示的現象。同時確保試題庫中每類題型試題數量不少于實際試卷題數量的10倍。

4.命題教師要把握學生學習狀況和實際水平,試題內容及表述要準確,題量要適當,難度要適中,題型結構要科學,給分點與分值設計要合理,以確保考核有較高的信度、區分度、效度。使學生的考試成績應符合“正態分布”,即:90分以上成績占20%;75-89分成績占40%;60-74分成績占35%,60分以下成績占5%。

5.前期準備,每門課程的試題要逐道題目審核,反復修改、調整、篩選;注意試題及答案的科學、合理,用詞準確,保證專業的同時合理拓展開闊。

6.試卷制定審核,每套試卷必須由兩名教過或熟悉該門課程的老師共同商議出題,各系需組織業務骨干,根據課程標準對每套試卷進行審核,確保試題嚴謹無誤。

7.實踐類、軟件類、筆試+實踐類課程由系主任安排任課老師制定本學期的教學的1-2個基本技能項目,2-3個提升技能項目,并制定相應考評標準。

8.試題庫要求:各系應組織系對試題庫定期充實、調整和更新,并根據專業發展以及教學要求不斷創新,與時俱進的同時緊隨社會發展。

9.實行教考分離課程的抽題、組卷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實施。筆試類、軟件類、筆試+實踐類課程由系主任組織非任課教師從課程所建試題庫中抽取相應題目數量的題目組成2套試卷,要確保2 套試卷難度相當。組好后的試卷由課學院進行初審后,由教學秘書報教務處進行終審,審核通過后方可作為正式考試用。其中一套作為期末考試用,一套作為補考試卷用。實踐類課程的考試內容可選擇企業人員與系主任共同商議確定。

10.實行教考分離的課程試卷印刷保密工作按《遼寧傳媒學院試卷印刷管理規定》執行。

(二)考試組織

1.實行教考分離課程的考試由學院負責組織和安排。

2.各系根據課程標準,可以向學生公布考試大綱,考試范圍、命題思想、試題形式等內容。

3.實施教考分離的課程,相關人員應做好試卷的保密工作,防止試題泄露。

4.監考教師必須嚴格執行校有關考試的規定。

5.試卷封裝要求。課程考試結束,監考教師按要求將試卷分別按學號順序整理好,按試卷密封裝訂要求,裝訂成冊。

6.考試結束,試卷要全部回收,嚴禁學生將試卷帶出考場。監考教師認真填報考場記錄單。

(三)閱卷

1.實施教考分離的課程必須成立閱卷小組,閱卷小組應由兩位或兩位以上教師組成,采用流水作業、集體、集中方式閱卷。

2.教師閱卷應按照制定的標準或參考答案、評分標準嚴格評閱,做到客觀公正,給分準確,寬嚴適當,前后一致。

3.閱卷完畢指定專人負責統分,統計各班的卷面平均分數及卷面合格率,并簽名。統分后,不得更改成績,如確需更改,須書面說明更改原因,經教務處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試卷評閱質量抽查

試卷評閱后由學院選調二級督導對試卷評閱質量進行自查,復核時要認真細致,差錯率不應超過2%,對差錯率超過10%的試卷須發回重閱,并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藝術學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