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查詢及合格分數線公告

一、統考成績說明

(一)各考試科目按照百分制評分,成績按照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數,統考成績總分保留2位小數。

(二)藝術類統考類別各考試科目成績折算方法

1.音樂類

(1)公布的樂理成績=樂理評分分值×0.15

(2)公布的聽寫成績=聽寫評分分值×0.3

(3)公布的視唱成績=視唱評分分值×0.15

(4)公布的聲樂(器樂)成績=聲樂(器樂)評分分值×2.4

(5)公布的聲樂(器樂)主項成績=聲樂(器樂)主項評分分值×1.65

(6)公布的聲樂(器樂)副項成績=聲樂(器樂)副項評分分值×0.75

(7)音樂教育類兼報音樂表演類時,公布的聲樂(器樂)兼報成績=音樂教育類的聲樂(器樂)評分分值×2.4

2.舞蹈類

(1)公布的舞蹈基本功成績=舞蹈基本功評分分值×1.2

(2)公布的舞蹈即興成績=舞蹈即興評分分值×0.3

(3)公布的舞蹈表演成績=舞蹈表演評分分值×1.5

3.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方向

(1)公布的文學作品朗誦成績=文學作品朗誦評分分值

(2)公布的命題即興表演成績=命題即興表演評分分值

(3)公布的自選曲目演唱成績=自選曲目演唱評分分值×0.5

(4)公布的形體技能展現成績=形體技能展現評分分值×0.5

4.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

(1)公布的形體形象觀測成績=形體形象觀測評分分值×1.5

(2)公布的臺步展示成績=臺步展示×1.2

(3)公布的才藝展示成績=才藝展示×0.3

5.表(導)演類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1)公布的文學作品朗誦成績=文學作品朗誦評分分值×0.5

(2)公布的命題即興表演成績=命題即興表演評分分值×0.5

(3)公布的敘事性作品寫作成績=敘事性作品寫作評分分值×2

6.播音與主持類

(1)公布的作品朗讀成績=作品朗讀評分分值

(2)公布的新聞播報成績=新聞播報評分分值

(3)公布的話題評述成績=話題評述評分分值

7.美術與設計類

(1)公布的素描成績=素描評分分值

(2)公布的色彩成績=色彩評分分值

(3)公布的速寫(綜合能力)成績=速寫(綜合能力)評分分值

8.書法類

(1)公布的書法臨摹成績=書法臨摹評分分值×1.5

(2)公布的書法創作成績=書法創作評分分值×1.5

(三)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公布的成績中,-1表示缺考,-2表示違規。

(四)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總分為各類別相應考試科目公布成績之和。

(五)如考生報考音樂教育類,相應主項、副項考試均須參加,否則音樂教育類考試專業統考成績總分為零。

二、統考成績查詢

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依次點擊“考試招生”→“普通高考”→“信息查詢”,選擇“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查詢”項目進行查詢。

三、統考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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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考合格分數線不分本專科,考生相應藝術類別自治區統考成績達到上述合格分數線即為相應藝術類別自治區統考合格生源。相應藝術類別自治區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資格高校所舉辦的相應類別校考。待公布高考文化課成績時,結合確定的招生計劃再統一劃定藝術類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和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統考成績復核

成績復核按照《關于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復核的公告》執行。